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2-09-12 作者: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559

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50105

(所属一级学科:0501  中国语言文学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具有比较全面系统的中国古代文学、古代文化与文艺理论知识,有较强的阅读古籍、分析作品的能力,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学术动态,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与严谨踏实的学风。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古代文学与文化

2.古代文论  

三、学习年限:2年 

四、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修满28学分必修课不得低于16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备注

公共必修课

GS0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GS00002

基础外语

80

4

1-2

S10100

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

48

3

1

S10033

古代文化研究

48

3

2

S10066

文艺学方法论

48

3

1

S10065

文学文献学与文献检索

48

3

1

必修

环节

GS00007

公共体育

16

1

1-2

S10001

参加8次以上学术报告,做2次读书报告

1

1-3

S10002

专业外语

1

3

S10003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

2

公共

选修

GS00019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2

必选

S10098

中国诗学与诗词创作实践专题研究

32

2

1

古代文学与文化方向

S10036

古代文学与政治专题研究

32

2

1

S10099

中国思想史专题研究

32

2

2

S10061

文化哲学

48

3

2

S10058

石油政治专题研究

32

2

2

S10054

社会发展理论

48

3

2

古代文论方向

S10034

古代文论专题研究

32

2

1

S10063

文心雕龙研究

32

2

2

S10037

古代戏曲专题研究

32

2

1

S10038

古代小说专题研究

32

2

1

S10035

古代文学

64

4

1

S10064

文学概论

32

2

2

S10032

古代汉语

48

3

1

备注:

1.对跨学科报考或同等学历录取的研究生,由导师指定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补修课程所取得的学分不记入总学分。

2.专业外语课程作为必修环节,由导师指导查阅一定数量的专业外文文献资料,在第二学期开题前提交一份外语文献阅读报告,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通过后记1学分。

六、培养方式:

采用授课和导师研究指导、论文指导、教学实践等方式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授课采取讲授、课堂讨论读书报告、课题小论文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第一学期主要讲授学位专业基础课夯实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第二学期主要为研究方向选修课,培养学生掌握并运用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主要是教学和科研实践环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学位论文的写作及教学实践工作,主要培养相关文献阅读、信息的处理能力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开阔视野,了解学术新动态;参与导师的科研立项,掌握研究方法。(具体要求参见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七、考核方式:

1.凡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课)都要进行结课考试或考查。任课教师可根据所学课程特点采用灵活的考试或考查形式。既可以采用开闭卷考试形式,也可采用研究小论文、调查报告。

2.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核,达到及格成绩后方可获得学分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不能取得规定学分,允许重修但是必修课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三门。经考核认定不宜继续培养者,由导师和教研室写出书面报告,经研究生教学部、主管校领导批准,按退学处理。

3.规定时间内不能获得规定学分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学生在读期间应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文献阅读是本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因此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阅读经史子集(以《四库全书总目》为准)文献不少于10部(其中集部文献不少于4部);阅读本领域公认的经典研究著作(以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社会科学出版社及985综合类院校出版社出版物为准)不少于10部;阅读本领域学科前沿的最新成果文章(以CSSCI源期刊为准)不少于50篇。学生每一学期应向指导教师汇报文献阅读情况,每学年须向指导教师提供1篇以上读书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并争取公开发表。

2.学生在第二学年从事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结合本学科前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对国家文化战略实施有所贡献。学位论文应该符合普遍认可的学术规范和学校的相关格式要求,应具有足够的工作量,原则上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学生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时应对所准备研究的课题进行充分的论证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文献基础;学生在第三学期期末提出中期检查申请,并参加院系组织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学生应该完成学位论文的初稿,对课题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有所创新;学生在第三学期中段完成学位论文的最终修改,提交定稿,根据学校安排送交审查,在审查通过的基础上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最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申请学位按《硕士研究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九、学位的授予:

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取得硕士学位:

1.修完规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该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4.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