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张高飞获校“十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5-27 作者:杜文倩 李阔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181

    近日,我校2013年“十大学生标兵”评审结果揭晓,我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学生张高飞凭借优异的成绩和出色的表现获此项殊荣。

    经过学生个人申请、院部评选推荐,学校于5月中旬组织评委对各院部推荐的19名“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隐名评审。523日,候选人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十大学生标兵”评审会,经过每位候选人的答辩演讲,评委现场评审,最终产生了我校2013年“十大学生标兵”。

    张高飞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0级学生,学习刻苦,勤于读书,成绩优异,大一学年专业综合测评位居专业第二,大二位居专业第三;此外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现任大学生记者团团长、传媒中心副主任,先后在校报发表万余字稿件,作为学生记者代表学校参加中国青年报山东沿海城市小记者发现、山东高校传媒联盟走进齐鲁消防等活动,组织能力显著

    三年期间所获荣誉有:2010-2011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宿舍文化节征文比赛二等奖、院级“新闻宣传先进个人”、院“优秀学生记者”、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2011-2012年获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校“优秀社团会员”、“三星级志愿者”、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共青团干部。2012-2013年获校“优秀社团干部”、“十大优秀学生记者”、“明星会长”、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张高飞在他的答辩中这样说道:“成长的过程里有过泪水,也有过汗水。一路走来,有一个个榜样的相伴,有一个个师长的相随,这一路我走的辛勤而不辛苦。剩下的四分之一的大学生活,我依旧会用笔尖描绘出我大学的故事,用铅字记录这一路的成长。”

(文学院杜文倩  李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