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

发布时间:2023-10-09 作者: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9313


[法学系简介]

  法学系前身是社会科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7年经济法专业本科生开始招生,2002年更名为“法学系”,隶属历经政法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文学院、文法学院的发展变迁。2002年开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招收“社会主义经济与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2007年获批经济法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20年获批能源治理与法律交叉学科博士点2022年获批学校能源治理与法律微专业。至此,法学学科已经形成本硕博层次完整、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类型齐全、环境能源法律与政策特色鲜明,办学规模适中的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法学学科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重点支持学科,2019年入选山东省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发布“2021软科中国最好专业排名”,法学为B+等次,排名位列全国前20%。

  依托应急管理部安全监察监管学院(青岛)、山东省高等学校能源治理与法律文科实验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等平台,深入开展环境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在环境能源法律与政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近年来,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20余部,主编、参编教材多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教育部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30余项,其中牵头申报的“新文科背景下本研贯通的能源法治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俄能源政策与法律复合型法治人才国际合作项目”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厅局级以上奖励30余项,其中牵头申报的本科教学成果“学科融合、知行耦合、跨界整合的能源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研究生教学成果“成果导向、研赛驱动、交叉融合:环境能源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探索与实践”分别获得山东省第九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 

  依托学校能源学科优势与区域发展优势,积极为能源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智力与人才支持,与20家“行业+职业”、“实习+就业”式法治实务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设置奖助学金,落实实习就业,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夯实“产教学研”平台,构建了“业内+业外”跨界整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打破了专业、行业间的壁垒,确保了环境能源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资源需求。

  法学系现有专任教师25人。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10名;博士生导师3名,硕士生导师1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5人,具有半年以上国外名校访学经历者10人。教师中1人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1人入选甘肃省飞天青年学者,1人入选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1人多次入选“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3人入选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3人入选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2人入选青岛西海岸新区优秀青年人才。


所属教学科研平台:

1、山东省高等学校“能源治理与法律文科实验室”

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冲突与协调创新研究基地”
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税金融法律研究中心”
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
7、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刑事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8、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模拟法庭”
9、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学综合实验室”
1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律诊所”

 

法学系班子分工及职责:

系主任:孙增芹,主持法学系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师资队伍建设、人事、专业建设、本科教学管理、本科培养方案、教学改革、校友工作、学生就业、劳动考勤等工作。

 

系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康雷闪,主持法学系党务全面工作。分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建设、学科评估、研究生教育、工会、安全稳定等工作。协管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工作。

 

系副主任:谌爱华,分管实习实践教学、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资产设备、实验室、实习基地、班主任与学业导师、转专业等工作。协管校友工作、学生就业。

 

法律硕士中心副主任:刘玉林,分管法律硕士教学管理、社会服务、财务等工作。

 

主任助理:李猛,分管科研、学术会议、讲座座谈、对外交流与合作协管学科建设。

 

主任助理:徐继宽,分管法学辅修、微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考务管理,协管本科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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