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系列讲座】吕莉莉谈审判视角下的法律学科学习

发布时间:2020-10-25 作者:康雷闪 刘潇蔓 张子乐 审核: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749

吕莉莉法官作报告

法学系主任孙增芹主持

教师合影

讲座现场

1024日,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系列讲座于文理楼142顺利举办,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吕莉莉应邀作题为“审判视角下的法律学科学习”的讲座,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孙增芹、法学系康雷闪老师、杨军老师以及法学系师生现场聆听了讲座。讲座由学院法学系主任孙增芹主持。

讲座开始,吕莉莉法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在司法实务工作中的所见、所闻与所感。吕莉莉法官提到,如果你想要做成一件事情,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当今社会就业门槛越来越高,同学们如今选择了法学专业,就要用心去学习、去感悟,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成果。法律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实现社会政策的工具,法律人应当立足社会目的或相应的政策来审视法律,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成为社会生活变化的有益助推器,成为改变和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

讲座之中,吕莉莉法官对在场学生提出了几点学习方面的建议。第一,法律人应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素养。只有这样,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才能用框架思维迅速捕捉案件中的有效信息。第二,法律人应具备终身学习、善于钻研、审慎严谨、忍耐抗压的优良品质。吕法官说到,同学们如果要研究一个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查找资料,学会灵活运用比较学习法和兴趣学习法,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第三,法律人应学会表达,内化知识,敢于输出。理论是抽象的,只有在实务应用中才是丰富的。同学们利用在校时间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应当注重实务经验的积累。

讲座最后,法学系主任孙增芹副教授为这次讲座做了总结性发言,并再次对吕莉莉法官表示欢迎与感谢。她提到,吕法官用自己丰富的知识、阅历来告诉我们如何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用网状图的思维方法来记忆知识。其次,法律人要尊重规则,并在此基础之上“打破规则”。法律人应有宽广的胸怀,具备爱自己的能力,爱社会的能力,爱国家的能力。希望同学们不忘初心,提高自己的认知层级。

吕莉莉,现任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2016年设立“吕莉莉法官工作室”,专职审理黄岛区各类保险纠纷案件。目前为黄岛区工委政法委“政法人才库”成员,青岛市审判人才库成员,山东省保险法学会理事。先后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从业10余年,有较为丰富的民商事审判实务经验,尤其擅长保险纠纷、金融票据纠纷、房地产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