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文法学院开展“与法同行,关爱你我”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05 作者:王淏、周晓萱、李雨晗 审核:王淏、周晓萱、李雨晗 发布:赵延升 浏览次数:373

为迎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使法治意识不断深入公众的心中,文法学院团委与正平普法协会于35日开展“与法同行,关爱你我”普法宣传活动。

在普法志愿活动过程中,一位学生提出在签收快递之前商品损毁的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志愿者张政结合《民法典》为同学悉心解答:“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的规定,在签收之前商品尚未送达消费者,合同标的物即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不发生转移,仍由卖家负担,故签收前商品损毁需要由卖家承担责任。”另一位学生就社会热点问题——“见义勇为者是否免责”进行询问,志愿者李泽宁回答道:“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见义勇为者不承担责任。”同时,文法法律宣讲团还走进学生宿舍、走进教室,切实向学生们进行借款利息、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学生们了解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普法活动现场

普法活动现场

普法宣传进教室

普法宣传进宿舍

普法宣传志愿者

在此次活动中,不论是文法宣讲团的志愿者们还是参与活动的学生都表示受益良多。文法宣讲团志愿者曹佳豪在活动后谈到:“我们宣讲团将平时所学的理论知识在普法中应用于实践,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提高了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获益匪浅。”在宿舍聆听宣讲的汉语2001班黄颖祺表示:“这次活动增加了我对《民法典》的认识,让《民法典》真正走入了我的生活中,普法宣讲团的讲解解决了我对于一些法律问题上的疑惑。”

本次活动让学生体会到《民法典》在生活中的用途,增强了学生法律意识,有利于促进学生学法遵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推进法治校园、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