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文法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文法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申请人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要求
接收专业:
学术型:法学。
专业型: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申请人本科所读专业应与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如专业跨度较大,须出示已修所申请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法律硕士(法学),申请人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法律硕士(非法学),申请人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不得申请)。
三、接收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月23日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upc.yanzhao.edu.cn/kspt )点击“硕士推免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
2.学院9月24日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发出复试通知。
3.学院9月24-25日组织线上或线下复试。
4.学院9月27日前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5.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含本校内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0:00前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第二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月29日18:00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学院9月29日18:00-21:00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3.学院于9月30日组织线上复试。
4.学院9月30日19:00前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5.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含本校内推免生)9月30日22:00前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三)第三阶段
若第一、二阶段录取名额未满,则组织第三阶段录取工作;若第一、二阶段录取名额已满,不再组织第三阶段录取工作。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2.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安排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接收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或线下综合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每人15-20分钟。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问答和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面试成绩作为确定接收名单的依据。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加盖本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及所具有的推免资格证明。
2.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取得成绩的证明材料。
六、奖学金政策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支持研究生胜利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突出的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岗位助学金通过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获得岗位助学金。助教岗位津贴按30元/学时标准设置;助管岗位津贴按每岗400元/月标准设置;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工作情况确定,标准为200—600元/月。
4.其他社会企业类奖学金。入学后根据各类奖学金相关规定进行申请、遴选和发放。
七、其他事宜
1.对9月27日前预录到我校的推免生,优先满足其报考专业意愿、导师志愿,优先评定奖学金。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我校均不录取: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体检不合格等。
4.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咨询电话0532-86983236,郭老师。
5.本实施细则由文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法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