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文法学院2022年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作者: 审核: 发布:赵延升 浏览次数:274


各单位、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提高大学生创新作品的质量,同时推动低年级本科生早进教师科研团队,文法学院围绕2023年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开展作品培育,现向全体教师征集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选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应研究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并有一定的前瞻意义,其后期调研成果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政府现代化治理,限定于哲学、社会、经济、管理、法律和教育6个学科内。具体可参照附件2

二、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2年拟立项自主创新项目 5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8000元;一般项目3项,原则上资助金额为3000元。后续入选学校自主创新计划的项目,资助金额可叠加。

三、结题要求

1.所有立项项目必须参加 “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

2.重点项目参加“挑战杯”三大赛获得省级银奖(第二级别奖励)及以上奖励;一般项目参加“挑战杯”三大赛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项目经费管理

(一)项目实施期为1年,每年4-5月份进行立项,11-12月份进行中期检查,次年4-5月份进行结项验收。立项后至中期检查前,可根据情况给予每项目不超过资助经费总额30%的经费使用额度用于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后,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和建议终止五个等级给予0-70%不等的经费报销(含前期使用经费在内);结项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项目将不做剩余经费的资助。

(二)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可适当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对于未提出延期申请又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作撤项处理,不在继续资助。

(三)项目经费专款用于研究或实践活动。

(四)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给与缓拨、停拨直至终止资助:

1.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2.未按要求上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培养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工作安排

1. 422-430日:面向全校教师征集项目选题,选题汇总后请专家评委进行遴选推荐。

2.51-510日:针对专家遴选后的选题,在学院范围内招募组建学生团队,如有需求,可以在全校范围内招募(鼓励跨专业)。

3. 515前:导师和队员双向选择后,公布立项名单和团队成员,设定课题目标并签订任务书。

六、相关要求

1.课题实施时间:20225-20235月。

2.学生报名限于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3.立项团队将优先获得挑战杯国赛评委及校内外专家评委的专业辅导,优先推荐参加挑战杯省赛及国赛。

4.各单位积极发动教师科研骨干力量主动参与选题征集工作,积极鼓励支持优秀学生参与立项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2022年自主创新立项选题征集表》,于430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s@upc.edu.cn



附件1:2022年自主创新立项选题征集表.docx  

附件2: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章程、评审规则、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pdf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与激励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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