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朋辈导师”考核评优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 审核:陈熙 发布:赵延升 浏览次数:10

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丰富学院朋辈教育方式,强化“启航工程”教育的效果,结合党团班一体化建设要求,按照“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工作宗旨,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朋辈导师”考核评优及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朋辈导师工作考核

朋辈导师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各年级对2022-2023学年朋辈导师工作进行考核。朋辈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院部参加考核人数的25%

二、朋辈导师选拔

朋辈导师选拔对象为学院本科生三年级(2021级)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朋辈导师选聘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责任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谨务实;

3.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拥有良好的独立观察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4.熟悉学校、学院相关工作,了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培养工作,能够主动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能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5.在学习、工作和第二课堂中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朋辈榜样示范作用;

6.同等条件,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成绩优异者优先。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朋辈导师于720日之前将本年度朋辈导师工作总结材料(附件1)电子发给各年级辅导员。学院将组建朋辈导师工作考核小组,对朋辈导师工作进行评价。

2.请有意向竞聘朋辈导师的同学,请于720日前填写《2023级本科生“朋辈导师”申请表》(附件2),转化为PDF格式,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540605838@qq.com。学院将对报名学生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组织考察的方式了解学生相关情况、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朋辈导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为其颁发聘书。

3.后续学院将组织朋辈导师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分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正宇

电话:86983212



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710

附件1:文法学院朋辈导师考核表.doc

附件2:2023级本科生“朋辈导师”申请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