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发布时间:2023-09-11 作者: 审核:冷凌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149

仪式现场

签订协议

揭牌仪式

9月8日,我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文理楼358举行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签订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二处处长陈亦超(挂职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黄岛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赵雪梅、黄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应国云、黄岛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服务中心负责人赵中宇、黄岛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办杜沁璐,学院院长王学栋、副院长冷凌、副书记陈熙及法学系负责人参加仪式。

会上,陈亦超对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模式进行了介绍。他谈到,作为山东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畅通立法参与渠道,探索打造“植根人民群众、服务高质量、突出海洋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模式”。希望通过与学院的深度合作,将立法征询与法学实践教学融合,充分利用阵地、资源、人才优势形成互补,共同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王学栋简要介绍了学校学院的发展沿革及现状,展望了立法工作与法学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他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真正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希望未来师生通过强化与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合作,共同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法学实践教育育人,为立法工作贡献绵薄之力。

随后,陈亦超、王学栋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共建协议并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与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下一步,双方将在立法征询、理论研讨、课题研究、教学实践、普法宣传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共同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出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