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关于2023-2024届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换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作者: 审核: 发布:于露 浏览次数:893

各团支部、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班团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文法学院团委开展2023-2024学年度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的换届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为5人,具体设置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班委会成员为5人,具体设置为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和体育委员。

二、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1.政治要坚定。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水平,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3.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努力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无欠学分情况。

4.工作要勤奋。热爱共青团和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5.作风要严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青年,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直接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大三、大四及研究生团支部原则上由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鼓励大二年级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团支部书记。此外,所有学生干部必须入住宿舍,不可以申请外宿。

三、工作程序

1.各支部向学院团委请示报告选举事宜,并获得批准。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任务及议程;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事项,高年级因实习实践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线下参会的可开通线上会议进行线上匿名投票,不得代投,在校同学线下参会,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2.个人报名:918-20日,有意愿参选的同学必须填写《文法学院团干部申请表》,以支部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文理楼360)。

3.资格审查:921日,学院团委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4.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班长:922日—927日,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班长以及各委员,候选人不得主持换届大会,所有候选人得票率原则上要超过班级人数的2/3。

5.汇报选举结果:927日,各支部向学院团委汇报选举结果报告。

6.公示:927930日,学院团委统一公示选举结果。

7.任命:108日完成。

学院团委公示结束后,统一任命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成员。

8.试用考察。所有团干部试用考察期1个月,考察不合格的,由团委予以免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选举是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通过支部大会(班会)的召开,进一步凝心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增强支部活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2.认真组织。各支部要引导团员进一步强化团员身份意识,明确团员责任,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做好宣传。各支部要深入广泛地在团员青年中宣传团的相关知识,使全体团员青年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团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4.新一届团支部和班委会成员任职公布前,现任支部学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支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文法学院团学干部申请表.doc

文法学院团学干部选票.pdf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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