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关于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作者: 审核: 发布:于露 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经文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研究,拟定于20231028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团的十九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任务;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第四届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团结带领全院学生为实现学院十四五规划、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能源领域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大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三)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资格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应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结合我实际,本次大会代表人数按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总数及研究生总数9%的比例选举产生。文法学院在校生1008人,本科生689人,研究生319人。拟定参加会议的代表92人,本科生代表63人,研究生代表29人。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各选举单位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比例确定,代表名额不足1人的以1人计(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2.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校、院)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不足1人的,按1人算。

(三)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出席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代表正式人选人数的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本科生研究生于1020日前,填写《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见附件2),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班级征求意见,在多数班级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本科生研究生于10月日21日前,填写《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见附件3),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3.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正式学生代表。

4.选举结果上报。正式选举产生的代表,本科生、研究生于1022日前,填写《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4),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经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校发展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提案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文法学院各班级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及学校发展,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由各代表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各班级提交2-3份提案,并将电子版和提案汇总表于1023日前发送到邮箱(学生代表大会材料发送至2194474566@qq.com,研究生代表大会材料发送至iiichy@163.com),邮件主题请以班级-学代会(研代会)提案工作材料命名

2.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3.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至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4.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部门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6.提案书写模板,请参见附件56

、补充说明

(一)本通知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通知,大会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如对本次大会或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详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学生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研究生会。

联系人:刘书涵 18363671107

         王铭萱 15615611550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名额分配.xls

附件2: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xls

附件3: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xls

附件4:文法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名册.xls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docx

附件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登记汇总表.docx

 

 

文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三年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