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9 作者: 审核: 发布:admin 浏览次数:56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2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2@sinoss.net。
  5.教育部文件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为了给学校审核修正留出时间,我校申请者请于10月26日之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提交程序。
  6.申请人除按有关规定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外,应上报的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请注意申请书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单独装订,请于11月3日前报送科技处文科办。
  五、其他要求
  1.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
  2.《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科技处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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