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冷凌主讲《婚姻与爱——法律的能为与不为》

发布时间:2018-10-22 作者:岳晓君 审核: 发布:梅琳 浏览次数:328

冷凌主讲《婚姻与爱——法律的能为与不为》(摄影:岳晓君)


冷凌主讲《婚姻与爱——法律的能为与不为》(摄影:岳晓君)

1021日,由文学院研究生会举办的“婚姻与爱——法律的能为与不为”主题讲座于南教202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文学院冷凌老师主讲,文学院孙大满副院长和研究生辅导员梅琳老师受邀出席。

讲座伊始,冷凌老师以婚姻、爱情和法律为关键词,告诉大学生如何恋爱以及如何让爱情成就更好的自己。冷老师提到,爱是一个人的事,我们有权利让对方知道,但我们没有权利因为爱上对方而干扰对方的生活。夫妻关系自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时成立,但是婚姻是一群人的事。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并不一定要以爱情为基础。冷老师结合希拉里和克林顿以及布莱尔和他的太太之间的若干个小故事以及自身的经历告诉同学们婚姻对事业和家庭的影响,并告诉大家婚姻是需要理性和智慧的。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踊跃提问,有同学提出,在婚姻中双方以及双方家庭成员的三观是否一定要一致的问题。冷老师解释到,一个人的三观与他的原生家庭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婚姻中双方的三观基本相合,那么双方家庭的三观也会大致相当。冷老师的讲话方式幽默风趣,现场不时发出赞叹声和掌声。

此次讲座让同学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帮助同学们树立更好的恋爱观。同时,同学们还学习到法律对于婚姻是有约束作用的,但是婚姻的美满与否还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去经营。这次讲座加深大家对于婚姻制度的理解和思考,让大家对婚姻生活有了更为透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