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文法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文法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申请人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应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如专业跨度较大,须出示已修所报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接收专业:
学术型:法学。
专业型: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接收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月20日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免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2.学院9月21日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通过“推免预报名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3.学院9月22-23日组织线上复试。
4.学院9月26日前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5.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含本校内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0:00前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第二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10月4日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免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2.学院10月4日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通过“推免预报名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3.学院10月5日组织线上复试。
4.学院10月7日前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5.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含本校内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0:00前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三)第三阶段
若第一、二阶段录取名额未满,则组织第三阶段录取工作;若第一、二阶段录取名额已满,不再组织第三阶段录取工作。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2.学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接收功能24小时内查看推免生信息,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安排拟录取工作。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接收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综合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每人15-20分钟。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问答和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面试成绩作为确定接收名单的依据。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加盖本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及所具有的推免资格证明。
2.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取得成绩的证明材料。
六、奖学金政策
1.优秀生源奖学金。“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推免生(定向生除外)学校奖励1万元/人,学院配套奖励0.5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支持研究生胜利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突出的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岗位助学金通过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获得岗位助学金。助教岗位津贴按30元/学时标准设置;助管岗位津贴按每岗500元/月标准设置;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工作情况确定,标准为200—600元/月。
七、其他事宜
1.对9月26日前预录到我校的推免生,优先满足其报考专业意愿、导师志愿,优先评定奖学金。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我校均不录取: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体检不合格等。
4.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咨询电话0532-86983236,郭老师。
5.本办法由文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