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视点】杨春然教授著书探讨最后手段原则

发布时间:2020-12-24 作者:张晓菲 曹佳豪 审核: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469


近期,我院杨春然教授独著的刑法学著作《最后手段原则规则化研究》,于202010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系教育部 2017 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最后手段原则规则化研究”(17YJA820038)的最终成果,同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8CX05026B)。

最后手段原则是现代刑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从规范的角度揭示了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关系,对于解决法律冲突,划分刑法、民法与行政法的边界具有重要的意义,该书在已经出版的《刑法的边界研究》基础之上,通过《最后手段原则规则化研究》,为该原则寻找到具体的法律根据,最重要的是,给最后手段原则按上牙齿,揭示了其之法律约束力的表达路径,并给予其之适用进行了限制。

该著作以探讨最后手段原则的规范根据、规范构成、适用障碍以及获得司法适用力的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法教义学为基础,以民法及刑法的经典案例为论据,论证坚持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规范原因,揭示了罪刑法定原则追求的形式价值与实质价值的适用范围,从而澄清宪法对刑法的基本要求。《最后手段原则规则化研究》阐述的最后手段原则规则化的理论,一方面对我国“人权”入宪提供了重要的刑法价值参考,明确了刑法打击范围,扩张了人民自治权,为解决民法与刑法之间的冲突提供了宪法准则;另一方面,其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实现司法正义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杨春然,文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入选首批山东省法律研究领军人物;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2项,山东省规划基金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基金项目1项;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论坛》《体育科学》以及台湾东海大学的《法学研究》等发表CSSCI论文30余篇;获得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青岛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国务院法制办征文二等奖1项,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创新一等奖1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批拔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