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现场 韩承君摄
张卫平教授进行讲解 韩承君摄
王学栋院长主持讲座 韩承君摄
张卫平教授与部分老师合影 韩承君摄
4月11日晚七点,文法学院“黄岛文法讲坛”系列讲座顺利开讲,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教授应邀作题为“民事诉讼制度建构的实体与程序之维”学术报告。讲座由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山东科技大学王次宝副教授、文康律师事务所裴吉科律诗、法学系教师、法学系本科生、研究生等一百五十余人聆听报告。
讲座伊始,张卫平教授指出民事诉讼制度研究存在实体与程序分离的问题。他认为,实体法是任脉,程序法是督脉,只有把任督二脉打通才能实现私法法治。随后,张卫平教授介绍了实体法的精神就是契约自由,并提出在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哪些证据有效、哪些证据没有效?张卫平教授着重强调整个民法典其实就是一个完整的请求权体系,而请求权又是实现民事实体权利所必须的权利、是实现实体权利的方式,所以民事诉讼法的结构应当去适应请求权。
张卫平教授结合山东省齐玉苓案件,提出法律思维是非常严格的三段论,而调解不是法律思维的逻辑,同时提出调解和审判分离的观点。认为在我国法治的发展初期,我国民事诉讼追求实体正义,重刑轻民,重实体轻程序,但在当前,民事诉讼应实现实体和程序两条腿走路。最后,张卫平教授指出参与讲座的同学们应赶上民法的大势,积极去思考与探索民事诉讼问题。
在互动环节,对于大家提出的民事诉讼中的不平等关系,民意与法律的关系等相关问题,张卫平教授给予深入浅出的解答。
讲座最后,王学栋院长对本次讲座做出了总结,认为张卫平教授的报告富有哲学的思辨、专业的启迪以及人生的感悟,是一顿丰盛的学术大餐。
主讲人简介: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大学卓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转换的逻辑一一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法学研究与教育方法论》《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法》等个人独著14部,合著著作5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