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文法讲坛】黄岛文法讲坛能源法系列开讲,石少华教授阐释立法三则

发布时间:2021-04-28 作者:王淏 阿提古 审核:卓嘎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451

讲座现场 卓嘎摄

石少华教授进行讲解 卓嘎摄

王学栋院长主持 卓嘎摄

石少华教授与部分老师合影 卓嘎摄

427日下午,黄岛文法讲坛能源法系列开讲,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石少华教授应邀作题为“立法三则”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北京市中永(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同伟律师,法学系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百余人聆听了报告。

“我就是一个立法人”,石少华教授在简单介绍自己立法从业三十年经历后,便开始了讲座。讲座从立法目的、立法的顶层设计、立法难点与解决方法三方面展开。伊始,石少华结合起草《煤炭法》的经历以及煤炭领域存在的问题,介绍了立法的目的。“立法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解决当时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必须要立法才能解决的问题和具备立法条件的问题。”随后,强调体制是制定法律的基础,立法的顶层设计需要三步走,一是通过取舍确定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符合实际,结合中国国情,三是将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方针作为顶层设计的依据。石少华结合煤矿爆炸案罚款问题,总结出立法难点“五戒”。“戒一法无所不包,戒依法改变体制,戒照搬外国法,戒追求权大责小,戒一步到位。”最后,对比《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修改过程,就立法难点提出了解决方法。他认为不仅要抓住问题、清晰立法边界,还要符合现行体制与国家发展方针、加强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而最为重要的是立足当下,适当超前。

在互动环节,针对与会学生提出的关于农村能源问题、《能源法》草案中的内容更偏向于实质规定还是宣言形式等相关问题,石少华教授从自身丰富的工作经历,联系理论中的内容,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讲座最后,王学栋再次感谢了石少华教授的精彩讲座,总结了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称赞石少华教授作为一个“老立法人”的责任和担当,感谢为师生提供了启发和思考。本次讲座自此结束。

为推进能源治理与法律交叉学科博士点建设,实现博士点“聚焦方向、汇集名家、吸引人才、打造高地”的目标定位,学院“黄岛文法讲坛”特别创设了“能源法系列”讲座,邀请了国内外能源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或者线上进行学术演讲。在随后的两个月中,第一批系列讲座(8)将陆续登场,石少华教授为本系列讲座开启大幕。

 

主讲简介:

石少华,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法律顾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副司长(国家部委正司局级);现任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安全生产首席法律专家(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专家组副组长);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顾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级顾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教授,重庆大学教授,华北科技大学教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提名为2014年度中国法治人物;被2014年度法治发展综合项目专家评委会授予“2014年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人物”荣誉称号。近30年来主持起草《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六)》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撰写并已出版《安全生产法条款解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治总论》《安全法学》和《能源法规释义》《煤炭法释要》《能源法学总论》等法律专著和学术论文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