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文法讲坛】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郭进平谈“中国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1-10-25 作者:阿提古 审核:肖檬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659

讲座现场

王学栋为郭进平副会长颁发聘书

郭进平副会长进行讲解

1022日,文法学院成功举办黄岛文法讲坛第31讲,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郭进平应邀作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探索与实践”的能源法学术讲座。学术讲座前,举行了简短的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代表学校向郭进平颁发兼职教授聘书。讲座由文法学院副院长刘清主持,王学栋院长、冷凌副院长、法学系教师、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等数十人聆听讲座。

“国家调整油气的手段由行政手段为主逐渐转变为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讲座伊始,郭进平副会长通过对比改革开放前后石油工业机构体制的变化来阐述改革开放开启油气法律制度建设新征程。其中,他结合自身参与制定《对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条例》的经验着重介绍改革开放后重大法律制度的突破,他认为石油资源对外合作制度,从海洋到大陆上,建立起全新的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格局,开辟了我国对外开放新局面。对于油气法律制度的建设,郭进平副会长强调创新制度设计必然面临新旧体制交织及矛盾冲突的挑战,并总结油气法律制度的时代特色为在一系列矛盾冲突中寻求平衡。

随后,郭进平副会长讲述油气法律制度的特点和规律。他指出,油气法律制度具有资源法与能源法双重属性,所以油气法律制度的建设不仅应以油气产业规律为基础,还要尊重并适应油气产业规律,同时需要兼顾环境和生态问题。最后,郭进平副会长介绍单独制定石油天然气法、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法和加强相关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鼓励参与讲座的教师与学生积极研究相关立法课题和项目。

在互动环节,针对法学系主任孙增芹提出的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能源法起草等相关问题,郭进平副会长强调制度建设需要灵魂,结合实务给予了深入浅出的解答。此次讲座,推进了学科建设,引发了师生对我国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建设的深度思考。


主讲人简介:

19572月生,中共党员,1983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8810月 起负责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法律工作,先后担任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处长、政策法规局总经济师、法律部总经理等职,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教授级高级经济师。2007年后一直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主任,2013任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为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