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2-2023学年文法学院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作者: 审核: 发布:赵延升 浏览次数:623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石大东党〔201768号)精神,推进文法学院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现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公开选聘部分优秀学生担任2022-2023学年学院兼职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及岗位设置

根据共青团改革精神和学院共青团工作发展需要,学院团委下设四个部门和六个中心,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团管理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大学生文体发展指导中心、大学生传媒中心、青年发展服务中心和思美研究中心。本次选聘包括各部门和中心副部长、副主任及部门成员。

二、基本要求

1.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品行端正;

3.热爱共青团工作并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强烈意愿,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实施能力;

5.成绩排名原则上要求50%左右,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关系;

6.具体岗位要求参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与推荐

报名申报采用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529日前,所有申报者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3160155@qq.com,邮件命名为【部门+姓名】。请申报者加QQ群:646491652

2.资格审查及面试

学院团委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面试名单,面试时间、方式在QQ群内进行通知。

3.试用与聘用

学院团委将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

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者在个人发展和评奖评优方面优先推荐,同时优先推荐到上级团组织学习、锻炼和培训。


附件1 文法学院团委职能部门和中心工作职责、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 文法学院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x


文法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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