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关于2022-2023届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换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2 作者: 审核: 发布:赵延升 浏览次数:2042

各团支部、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班团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文法学院团委开展2022-2023学年度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的换届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为5人,具体设置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班委会成员为5人,具体设置为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和体育委员。

二、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1.政治要坚定。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水平,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3.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努力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无欠学分情况,除22级新生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支部前50%左右。

4.工作要勤奋。热爱共青团和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5.作风要严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青年,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直接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大三、大四及研究生团支部原则上由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鼓励大二年级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团支部书记。

三、工作程序

1.各支部向学院团委请示报告选举事宜,并获得批准。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的任务及议程;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事项。

2.个人报名:913-14日,有意愿参选的同学必须填写《文法学院团干部申请表》,以支部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文理楼360)。

3.资格审查:914日,学院团委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4.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班长:915-918日,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班长。

5.汇报选举结果:918日,各支部向学院团委汇报选举结果报告。

6.公示:918日—920日,学院团委统一公示选举结果。

7.任命:920日完成。

学院团委公示结束后,统一任命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成员。

8.试用考察。所有团干部试用考察期2个月,考察不合格的,由团委予以免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选举是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通过支部大会(班会)的召开,进一步凝心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增强支部活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2.认真组织。各支部要引导团员进一步强化团员身份意识,明确团员责任,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做好宣传。各支部要深入广泛地在团员青年中宣传团的相关知识,使全体团员青年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团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4.新一届团支部和班委会成员任职公布前,现任支部学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支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文法学院团学干部申请表.doc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