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锦晔泰程头雁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作者:李甜雨 审核:陈熙 发布:赵延升 浏览次数:635


各位学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年锦晔泰程头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背景简介:

为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激励广大学生干部积极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全面发展,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在我校捐资设立“锦晔泰程头雁奖学金”。

二、资助对象

我校文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三、资助人数和标准

每年资助学生10名,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2000元。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记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一学年担任学校、学院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党支部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及辅导员助理,各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等),且综合素质突出,工作成绩优异;

6.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水平位于本专业年级前50%,且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8.文法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9.同等条件下,可向法学专业学生适度倾斜。

五、工作安排

1.有意愿参评的学生请于1121日之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份,有支撑材料的同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

2.文法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3.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评选及发放情况反馈给捐赠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