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位点:
根据现有学位点建设发展需求,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类别及领域
法学(代码:030100)
法律(代码:035100)
国际中文教育(045300)
二、工作依据
(一)《文法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文法院发[2022]8号)
(二)《文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文法院发[2022]9号)
三、新增硕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4月20日-5月15日)
新增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在“e站通”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
流程:数字石大-服务大厅-服务部门选择“研究生院”-服务角色选择“教职工”-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
(二)学院审核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5月15日-5月31日)
1.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方面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批,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人员名单。
3.对新增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6月初)
学院报学校研究生院新增硕导复核备案,备案成功的硕导正式取得上岗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四年是指从2019年1月至今。
(二)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于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的成果不做统计。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文法学院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文法院发【2022】8号关于印发《文法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文法院发【2022】9号关于印发《文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