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暑假期间社会实践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作者: 审核:陈熙 发布:杨倩 浏览次数:119


院属各单位、全体教师:

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院属各单位和全体教师依托“互联网+”“挑战杯”“大创项目”等平台,参考学校、学院的社会实践推荐方向,在寒暑假期间积极指导、带领学生开展有组织、有策划的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现就其间的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教师指导、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需向学院及所在系室事先报备实践调研的主题、内容、时间、路线、参加人员及安全准备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研讨并形成预案。

2.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中,指导及带队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做好行前及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严肃社会实践调研期间的纪律,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及地质灾害情况,乘坐有资质的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饮食安全问题。

3.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当地的各类规章制度和临时调度、管制。指导及带队教师不得在天气、道路、民情或其他环境存在明显隐患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前往非开放或有明显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得开展具有明显安全隐患的活动项目。

4.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中,指导及带队教师应教育引导学生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与人为善,树立良好的师生形象,避免与他人发生争执或冲突。

5.离开校园,仍为师长。指导及带队教师应严守师德师风底线,注意个人言行,维护师道尊严,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6.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中,指导及带队教师不得脱离学生私自活动,不得组织学生集体饮酒,不得带领学生参与个人应酬,不得带领学生出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不得与个别学生单独活动及外出。

7.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中,如发生紧急或特殊情况,带队教师应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应向当地相关部门求助。同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学院报告。

离开校园,责任重大。带队教师要严谨负责,多思多想,将社会实践和调研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勤为研判、早做预防、快速处置、确保安全,平安顺利的完成工作任务。

其它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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