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学院举办第59期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沙龙——“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法治路径”

发布时间:2024-11-28 作者:彭可欣、潘红娜、杨丹、刘莹; 摄影:聂鑫鹏 审核:刘清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48


 

202411月27日,由学校文科建设处主办,文法学院承办的第59期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沙龙在文理楼302举行。沙龙的主题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法治路径”。中南大学法学院谢冰清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刘海英副教授、长沙理工大学尹迪老师作了主旨发言。沙龙由文法学院刘玉林副教授主持。

 沙龙伊始,刘玉林副教授对“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法治路径”这一主题的背景及意义进行了阐述。刘老师认为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商业养老保险愈发成为一种重要的养老保障手段。为应对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及社会养老压力,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沙龙将围绕相关议题展开讨论。首先,针对老年人失能后的长期护理需求,国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提出构建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次,在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应相互补充、衔接,共同构建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此外,针对新业态劳动者,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构建亦需关注,以满足其特定的养老保障需求。我们期待通过沙龙活动,深入探讨这些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为推动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贡献智慧与力量。

 中南大学法学院谢冰清副教授从我国“老龄社会”、“未富先老”的视角出发,结合我国荆门、南通、上海等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情况,指出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谢老师提出,未来需明晰长期护理保险“保障人权和生命尊严”的特殊价值、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制度建设的桎梏、以需求为核心构建全生命周期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此外,谢老师也鼓励更多青年学者和同学着眼于长期护理保险立法合理性的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刘海英副教授围绕社保与商保的区别和联系展开论述。同时,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切入,对比分析了当今世界范围内的四种社会保障模式及特征以及我国的社保制度。最后,结合我国的养老趋势和风险变化提出了一些可行、有效的养老金规划建议。长沙理工大学尹迪老师分享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功能定位及规范发展历程,以及个人养老金制度设想等内容。针对当前讨论较多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尹迪老师重点分析了制度的沿革,其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势与不足。尹迪老师也鼓励大家未来可以从税法、金融法、社会保险法的视角切入,对个人养老金的税收制度、投资制度、协同制度进行解构。

 在各位嘉宾的主题发言后,线上线下的师生进行了交流讨论。明亚保险经纪工作人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马晓丽从实务的角度分析了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推行难的原因,指出未来可以进一步优化节税政策和制度设计,从而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群体。文法学院研究生彭可欣提出针对长期护理保险“个人权益+家庭支撑”的双重制度目标,可以参照德国的选择,未来以“家庭联保”的模式进行制度设计;刘莹同学参照最高法公布案例中的“双重赔付”倾向,从保险赔付损失补偿原则与诚信原则的竞合问题同与会专家展开讨论;杨丹同学提出如何降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同质化问题。尹迪老师解释道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根本区别,如个人养老金享有的税收优惠。可以从两者应然层面人群定位入手考虑,明确差异化定位,推动两者共同发展。

    刘玉林副教授从未来我国如何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如何社商结合发展多支柱、全面的养老保险体系等方面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本次沙龙搭建了青年学者的学术交流平台,激发了青年学者的学术兴趣,加强青年学者对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法治路径的交流,有助于促进青年学术团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