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文法学院举办国家宪法日讲座,深入讲解宪法基本权利

发布时间:2024-12-14 作者:孙一方 霍鹂文 审核:陈熙 发布:杨倩 浏览次数:24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知识,增强师生法治意识,近日,文法学院于文理楼142举行了以“宪法基本权利概论”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讲座。讲座由法学专业教师李猛博士主讲,文法学院法律宣讲团成员王红艳主持

    讲座伊始,李猛从基本权利的定义出发,详细阐述了权利的基本特征。他指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不同于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前者仅针对法律适用,后者则从立法上开始考虑,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实质平等和形式平等。通过比较分析,李猛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国际社会基本权利的历史变迁和发展。从性质上看,基本权利具有固有性与法定性,先于国家存在,宪法未列亦可能属之;兼具市民性与自然性,如财产权时代变迁中固有性可变;不受侵犯但受制约,非绝对自由;普遍且特殊,不受个人背景限制,但享有程度及保障状态因社会历史条件而异。最后,李猛通过“某市公安机关清理‘高危人群’事件”事例,结合案例分析和立法法,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规定进行了讲解。

    相较于去年讲座对于宪法国家观演变历史的讲解,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更偏重理论。李猛强调,宪法作为入门理论课程有其重要性,虽有人认为其效率不明显、规定不详细,但它涵盖所有部门法内容,具有根本法地位。在202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使宪法具备时效性,是中国宪法实施和保障的重要制度体现,也是学生们了解学习宪法的重要参考。许多学生表示,通过这次讲座,他们对宪法的理解更加深入,也更加明确了在未来生活和学习中如何合法合规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文法学院辅导员王红艳进行总结。通过举办宪法日系列活动,学校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树立法治意识,提升宪法素养,让宪法精神在校园内外生根发芽,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此次讲座是学校庆祝国家宪法日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学校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部分。今后,学校将继续组织更多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

 

宪法讲座全景  侯博文摄

李猛发言  侯博文摄